【本报讯】印尼和波兰政府就刑事案件法律互援协定达成最终协定。这是共同建立跨国执法的承诺。
印尼和波兰法律互援协定的最终协定是于上周三在波兰华沙司法部进行的。印尼政府代表团由总司法行政长官扎赫尤·穆查尔率领,而波兰政府代表团则由副司法部长克日什托夫·斯米谢克率领。
周四(6月20日),扎赫尤在官方声明中表示:“法律互援协定是一种国际合作机制,允许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寻求协助,以获取证据,以支持调查、起诉和法庭审理的过程,符合法规的规定。”
他接着称,该协定草案共有28条款,其中包括有关刑事案件的互援请求,例如身份识别或人员搜索、证人证词收集、法院信函或文件传递,以及搜查、扣押甚至没收犯罪所得的资产。
自2018年以来,印尼和波兰一直在进行双边法律互援协定的谈判,直到今年6月才达成。这份协定将由两国法务部长于今年底签署。
此外,扎赫尤还指出,在执法合作方面,波兰是与印尼签署该协定的第一个欧盟成员国。他表示:“这对于印尼和其他欧盟成员国开展执法合作至关重要。”
他还提到,波兰自2013年以来向印尼提出了54项法律互援请求。其中大部分与欺诈和网络犯罪有关。
此外,他表示印尼和波兰在各自地区都扮演着重要角色,波兰在中欧地区,印尼在东盟地区。特别是波兰将于明年担任欧盟轮值主席国,具有战略地位。
他补充称,从地理经济角度来看,波兰位于欧洲中心,拥有庞大的人口和良好的基础设施,因此对于印尼向中欧和东欧地区拓展出口具有战略意义。(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