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劳工部发布了一项新政策,对使用外包工人(人员借调)的制度以及允许开展外包业务的企业作出了规定。
2026年第7号劳工部长条例是最新规定(自2026年5月1日起生效),仅允许将6类辅助性工作外包,核心工作不得外包。该政策是宪法法院裁决的后续措施,旨在通过限定工作类型、规范书面协议及保障劳动者权利来加强对劳动者的保护。
本条例取代了此前关于可外包工作限制的相关规定。
上述6类工作分别是:清洁服务;餐饮供应;安保服务;驾驶员提供和劳动者通勤运输服务;运营支持服务;以及采矿、石油、天然气和电力领域的辅助性工作。
此外,该劳工部长条例还规定了外包合同中必须载明的各项内容,包括劳动者的权利与保护,涵盖工资、加班费、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年假、职业安全与健康权、社会保障、宗教节日津贴,以及劳动关系终止或被解雇时的权利。在此情况下,使用外包的企业必须保障上述工人权利和保护。
该条例第4条第3款规定:“发包公司有责任确保外包公司至少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对外包工人的保护和权利。”
外包公司还被要求持有外包合同证明或外包协议登记证明。日后,外包公司最迟须在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合同或协议向工作所在地的劳动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劳动主管部门将对合同或协议进行审查;若合同或协议不符合关于可外包业务领域的规定,或合同、外包工作内容不完整,则可对合同作出暂缓处理。
除向劳动主管部门登记合同或协议外,外包公司还必须实施安全、职业健康与工作环境标准,并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起最迟一年内开展经营活动。
未遵守可外包业务领域相关规定的发包公司,也可能受到从书面警告直至限制经营活动等行政处罚。而未履行其义务的外包公司,则可依据基于风险的营业执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劳工部长雅西尔利在雅加达发表声明称,该条例是政府为确保用工外包实践更加公平,并为劳动者提供明确保障而采取的具体举措。他还呼吁所有利益相关方自觉、负责地遵守该条例,确保全体劳动者都能获得保障和法律确定性。
 
印尼外包制度的起源
据悉,外包制度是在印尼第五任总统梅加瓦蒂执政时期,通过2003年第13号《劳动法》正式引入印尼的。该法规为印尼外包公司的存在提供了法律基础。
该法规明确规定,具有法人资格的外包公司必须保障工人的权利。此外,能够外包的工作仅限于辅助性业务领域。
尽管如此,这项使外包制度合法化的政策还是遭到了各界的反对。批评声音出现,是因为该法规被认为未能为外包工人提供明确的身份地位和福利保障。外包工人还被指往往拿不到津贴,工作时间也因依赖合同而变得不固定。
有关外包工作限制的规定,载于《劳动法》第66条。该条款强调,外包工人不得被用于从事核心活动或与生产过程直接相关的活动,除非是辅助性工作。
在此后的发展中,梅加瓦蒂曾提出废除外包制度的计划。这是她在2009年总统选举中作为总统候选人时提出的。这一承诺载于2009年6月6日梅加瓦蒂与工会在西爪哇省加拉璜县冷加斯登克洛克的《独立宣言纪念碑》广场签署的政治契约中。
除了外包问题,梅加瓦蒂与印尼斗争民主党还承诺,推动将五一劳动节定为国家法定假日。
而现任总统普拉博沃在2025年五一劳动节纪念活动上表示,其政府承诺废除劳务外包制度。
废除外包制度的这一承诺,政府将在成立全国劳动者福利委员会的过程中予以落实。
普拉博沃解释说,劳动者福利委员会将作为总统顾问,协助制定劳工相关的政策方向,例如工人权利与保护问题。其任务之一是研究并制定适当、平稳的过渡机制,以走向外包制度的废除。
普拉博沃解释称,废除外包制度必须循序渐进,并充分考虑对投资环境的影响。(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