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印尼驻泰国宋卡(Songkhla)领事馆协助遣返一名来自亚齐的未成年船员。该印尼船员于今年3月因涉嫌非法捕鱼在泰国被捕,并在泰国被拘留了一个多月。
印尼驻宋卡领事维纳尔迪.哈纳菲.拉基(Winardi Hanafi Lucky)表示,涉事印尼船员MY(15岁)是2026年3月11日泰国当局在普吉(Phuket)岛附近海域对两艘印尼船只进行海上执法行动时被拘留的19名船员之一。
维纳尔迪领事说,“MY目前还是一名高中生,正值学校假期,他想赚点零花钱打发时间。于是,MY对和一位熟人一起出海捕鱼产生了兴趣。”
MY告诉维纳尔迪领事,他来自东亚齐县,自3月初以来,他一直是KM Aneuk Manja 02号渔船的船员,这是他第一次出海捕鱼。
维纳尔迪领事表示,MY声称在船上待了八天后,于3月11日与其他船员一起被泰国海事当局以非法捕鱼罪名逮捕。
得知消息后,印尼驻宋卡领事馆立即于3月12日和13日请求泰国方面提供领事探视和协助,以保护MY和其他18名印尼船员。在3月14日,MY被送往普吉岛少年拘留中心等待审判。
印尼驻宋卡领事馆持续与泰国当局协调,确保案件按照程序处理。考虑到MY是未成年人,领事馆持续向他提供协助和翻译服务。
维纳尔迪领事说,“2026年4月23日,普吉岛少年及家庭法院裁定MY的刑期缓期执行,并下令立即将其驱逐出境。”
在印尼驻宋卡领事馆与地方当局协调后,MY获准暂时居住在普吉岛一家儿童收容所,直至遣返准备工作完成。
4月30日,MY被遣返回印尼,并于当日抵达棉兰瓜拉纳穆机场。抵达后,他被移交给东亚齐渔业局局长,由其遣返回原籍地。遣返过程由外交部、海洋渔业部和地方当局监督。(p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