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劳工部21日在廖内群岛省巴淡市呼吁各企业严格遵守《2016年第8号残障人士法》,按照规定至少为1%的残障人士提供就业岗位。
 
劳工部就业安置与就业机会拓展总局局长达尔玛万沙(Darmawansyah)指出,建设包容性就业生态十分重要,其中包括保障残障人士的平等就业权利。
 
他说:“我们必须认识到,并非所有求职者的条件都与我们相同。劳动市场中还包括残障人士、弱势劳动者以及曾经服刑人员。他们同样享有《1945年宪法》所保障的就业权与体面生活权。因此,我们呼吁企业切实履行《2016年第8号残障人士法》的规定。”
 
达尔玛万沙同时表示,落实相关规定需要各方面的调整与准备。“残障劳动者需要获得心理准备和技能培训;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必须具备与残障人士良好互动的能力;工作环境及同事关系也要进行相应适配,避免歧视现象。换言之,必须同时做好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两方面的准备。”
 
企业招聘渠道需更加开放
 
劳工部就业市场合作与网络协调员西吉特·阿里·普拉塞蒂奥(Sigit Ary Prasetyo)强调,企业有义务为残障人士专门设置招聘岗位。
 
“每家企业至少应当向残障人士提供1%的工作机会。我们希望企业能够在Karirhub SIAPKerja平台上发布相关招聘信息,以便残障群体能够便捷地获取就业机会,”他说。
 
据介绍,Karirhub SIAPKerja是一个在线就业服务平台,旨在实现用人单位与求职者的对接。通过该平台发布面向残障人士的专属岗位,将有助于拓宽其就业渠道,提升社会包容度。(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