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周日(8月25日),印尼国会第二委员会与大选委员会(KPU)及政府在雅加达国会大厦召开听证会,批准了《2024年第8号大选委员会条例修正案》,该草案关于地方首长候选人提名,符合宪法法院第60号裁决。

印尼国会第二委员会主席艾哈迈德·多利·库尔尼亚在主持听证会时说:“第二委员会、司法和人权部、内政部、大选委员会、大选监督委员会以及大选组织者荣誉委员会批准了关于正副省长、正副县长、正副市长的提名《2024年第8号大选委员会条例修正案》。我们可以批准吗?同意吗?”
他强调,《2024年第8号大选委员会条例修正案》已完全符合宪法法院第60号和第70号裁决,没有缺少或超出。
听证会于当天上午开始,出席者包括大选委员会主席穆哈默德·阿菲夫丁、大选监督委员会主席格雷斯·巴贾、大选组织者荣誉委员会主席海迪·鲁吉托、司法与人权部长苏帕特曼·安迪·阿格塔斯及内政部代表。
此前,阿菲夫丁解释了与国会第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的原因,以咨询《2024年第8号大选委员会条例》草案的内容。由于时间紧迫,会议提前在周日举行,以便大选委员会有时间制定下位法规。他认为,听证会越早召开,对省县市选举委员会的需求就越有利。

一些受波及的条款
阿菲夫丁解释了根据宪法法院关于地方首长选举的裁决调整的《2024年第8号大选委员会条例修正案》中受波及的条款。
首先,《2024年第8号大选委员会条例》第11条第(1)款被修改为与宪法法院裁决完全一致,即政党或政党联盟可以在满足相关地方立法选举中合法票数累计要求的情况下提名候选人,如a和b项所述。在宪法法院裁决之前,第11条第(1)款规定,政党或政党联盟可以在获得至少20%的地方议会席位或相关地方立法选举中合法票数累计25%的情况下提名候选人。
第11条第(2)款和第(3)款也被删除。第11条第(7)款,之前没有,现在已将其纳入了宪法法院裁决中。第11条第(7)款规定,前款所指的永久选民名单包含在上一次相关地方的选举中。
第13条第(1)款d项的变化在于第13条第(1)款c项,即政党或政党联盟的候选人提名文件包括:d)政党或政党联盟的提名信和协议,符合第11条第(1)款所述的合法票数累计要求,候选人使用B.PENCALONAN.PARPOL.KWK表格。
阿菲夫丁称,第15条纳入了关于地方首长候选人年龄要求的宪法法院第70号裁决。之前的修正案规定地方首长候选人的年龄在当选就职之日起计算。
然后,第95条第(2)款的建议变化只是措辞调整,因此没有显著变化,包括第99条第(1)款和第135条。而第139条也被删除。
他表示,关于Model B.PENCALONAN.PARPOL.KWK表格格式的修改意见已根据《大选委员会条例》的实质性变化进行了调整。这意味着,如果该表格在本次《大选委员会条例》发布之前已经存在,那么也会立即将其调整为删除表格中的‘席位’一词,改为‘有效选票’,以符合上次选举的有效选票数要求,如前几条款中所述。
此前,印尼国会在周四(8月22日)取消了《地方首长选举法修正案》(RUU Pilkada)的通过。出席全体会议的议员人数未达到法定人数而推迟,原因是各地掀起反对《地方首长选举法修正案》的抗议活动。
《地方首长选举法案》引起了争议,原因是国会立法机构和政府被认为无视宪法法院在周二(8月20日)作出的两项裁决,即第60号和第70号裁决。
宪法法院第60号裁决修改了政党或政党联盟提名地方正副首长候选人的门槛。第70裁决则明确了地方首长候选人的最低年龄限制从大选委员会确定候选人之日起计算。该裁决推翻了最高法院此前的裁决,即年龄限制从候选人当选就职之日起计算。(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