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中医药大学中药学教授 王绪前
 
古人将中药的毒性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有毒、无毒。《黄帝内经》里说:“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无使过之,伤其正也。”意思是,“用性味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六即停药;用一般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七即停药;用稍有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八即停药;用没有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九即停药。再用粮食、肉类、水果、蔬菜等食品,调养到邪气去尽为止。用药及饮食也不要太过,否则会伤害人的正气。”这段话实际澄清了一个误区,即中药无不良反应是错的,但也不能毫无道理地夸大其不良反应,更不能动辄就停用某种中药,只有采取科学态度来合理防范,才能保障健康。
所谓毒性,可以大致理解为有损身体健康的效果。临床虽然有“是药三分毒”的说法,近年来也不断有人提“中药伤肝肾”的论断,但这种说法有时是站不住脚的,因为很多中药是安全、无毒的,不会伤肝肾。中药无毒,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说。
1.药食两用的中药无毒。食物如粳米、小麦、莲子、百合、大枣、核桃、枸杞、白扁豆、薏苡仁等也属于本草中药,在中医药临床经常使用,但很显然这些中药并不会“伤肝肾”。
2.适量使用则无毒。离开剂量谈中药毒性是不对的,大部分中药都要通过肝、肾代谢,如果长时间服用或者用药剂量过大,有可能会造成肝肾损伤。临床中,中医强调“中病即止”“衰其大半而止”,就是提醒患者不可随意延长疗程、加大剂量。
3.正确用药则无毒。中药中确有一些药材存在一定的毒副作用,进入人体后需经过肝肾代谢,会造成肝肾功能损伤,如青木香、天仙藤、关木通等中药含有马兜铃酸,会造成肾功能损伤;生何首乌会造成肝脏功能损伤;朱砂中含有汞,雄黄中含有砷,对肝肾功能也会造成损伤。但这些有毒性的药也能治病救人,关键是要辨证施治,如生首乌具有极佳的通大便作用,适量应用,通导大便,排出肠道毒素,何来生首乌伤肝肾之说?
4.配伍应用则无毒。应对有毒的中药,中医临床有相应的制约手段,这在中药里叫“相杀”,即用一种药物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以实现安全用药,规避肝肾损伤,如生姜能减轻或消除生半夏和生南星的毒性或副作用。
5.合理熬制则无毒。部分含有毒性的药物经过特殊熬制可减轻毒性,如附子有毒,而经过长时间的熬煮就不会产生毒性,不会造成肝肾损伤。但在中药熬制过程中,使用的熬制方法或熬制器具不合适会增加其毒性。
根据现在的认识,伤肝肾的植物类通常有巴豆、关木通、广防己、北豆根、马兜铃、松香等,动物类有蜈蚣、全蝎、蟾酥等,矿石类有砒霜、朱砂、轻粉、雄黄、铅丹、水银等。这些药在临床上用之很少,只要不长期使用,就不会伤害身体。实际上,无论中药西药,都不可超量或过久服用,也不可不对证服用,否则都会带来诸如肝肾损伤等不良反应,这是基本的医学常识,甚至可以说是生活常识,如砒霜有毒,却能抗癌;食盐无毒,长期大量用一样有损健康。
近年来关于中药致肝肾损伤的说法不绝,甚至有的中药因肝肾损伤而被封杀。偏方、验方、秘方泛滥而缺少监管,加之患者病急乱投医、违规用药、超量用药,或一些不负责任的医生违背用药原则,胡乱用药,也都是原因之一。总之,我们应当合理看待中药伤肝肾问题,消除偏见与恐惧。▲